吉林省人民医院液氧罐及附属设施拆除工程询价公告 询字[2019]024号
吉林省人民医院液氧罐及附属设施拆除工程询价公告 询字[2019]024号
吉林省人民医院液氧罐及附属设施拆除
工程询价公告
询字[2019]024号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对液氧罐及附属设施拆除工程项目进行询价。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参与。
一、对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拆除资质的单位。
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长春市工农大路1183号吉林省人民医院院内。
2、项目范围
(1)拆除包括:液氧罐两个,汽化器一组,金属围挡一套,拆除后保持地面平整并硬化。
(2)液氧罐不允许在现场分解拆除,承包人需要整体运走。
(3)垃圾及拆除废物外运。
三、工期:合同签订后3天。
四、预算价格:中标人缴纳液氧罐及附属设施拆除最低残值2,000.00元。
五、现场踏勘:发包人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踏勘,以获取投标报价所需的各项资料。
六、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
七、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前,承包人向发包人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递交液氧罐及附属设施拆除残值。
八、技术及其他要求;
1、承包人工程开始施工前必须到发包人消防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和用火用电审批手续,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有特殊人员上岗证。
2、所有的施工不能影响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施工方案及措施,必须包含安全措施、消防应急预案。
3、因医院医疗工作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停工,工期顺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
4、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外运,在临时堆放点不得超过2天。拆除的设备等废品外运前,承包人提前通知现场主管科室,由现场主管科室到公安科办理出门证。
5、承包人全权负责施工现场人财物的安全,负责现场人员的保险、安全教育等工作,若出现事故一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6、医院不提供住宿和办公场所。
九、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8月16日下午16:00止
报名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183号
吉林省人民医院8号楼5楼医学装备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5595441 0431-85595491
联系人姓名:杜老师 刘老师
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吉林省人民医院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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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医院PACS存储增容和新建备份一体机询价公告 询字[2019]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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