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医院消防零星维修及更换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字[2019]009号
吉林省人民医院消防零星维修及更换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字[2019]009号
吉林省人民医院消防零星维修及更换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字[2019]009号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对消防零星维修及更换工程项目进行招标。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参与。
一、工程程称:吉林省人民医院消防零星维修及更换工程招标要求
二、工程地点:工农大路1183号吉林省人民医院
三、工程内容:
(一)各楼更换变形防火门,包括:
1、防火门门口防火封堵及装修恢复,另有3处已更换完防火门需门口装修恢复。
2、部分防火玻璃更换。
3、部分防火锁芯更换。
4、部分闭门器更换。
(二)7号楼增加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带EPS柜)。
(三)8号楼增加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带EPS柜),包括:
1、8号楼非电梯侧3至5层门禁系统安装电源线并接入EPS柜
2、8号楼非电梯侧楼道4层防门门上防火封堵。
(四)5号楼4层增加消防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防火门1樘。
(五)各楼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亮度不足需更换。
(六)安全出口处增加应急灯。
(七)全院窗户上铁栅栏拆除。
四、工程要求
1、承包人负责所有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并且承担原有的拆除工作。
2、承包人在招标前需与发包人实地踏勘后对线路施工进行规划设计。
3、工程的施工应附合最新消防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更换的疏散指示标志大小需盖住原指示标牌洞口。
5、更换的疏散指示、应急灯具、防火门应符合消防强制要求,并有检测报告。
6、更换的防火门每樘需带2个闭门器。
7、更换的消防产品需有厂家的生产标牌及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志。
8、7号楼8号楼所有应急灯、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接入EPS应急电源柜。
9、投标人需实地勘察现场工程量。
10、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前电工证、电焊证、工程师(或技术员、安全员)证等上岗证件复印件交给医院存档备案。
11、工程中所涉及的材料、设备及配件等须是公安部认可产品。
12、保修期间出现问题,应在1小时内修复完毕。
13、承包人在施工期间要保证发包人正常医疗秩序不受影响,在投标书中要充分体现施工措施内容。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承揽方式
包所有材料采购、施工、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承包人对工程的全部项目质量负全责。
六、工程工期30天。
七、工程质量保修期一年
八、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承包人向发包人交合同价款5﹪作为履约保证金,工程全部竣工且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以转账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100﹪,履约保证金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若工程无质量问题,待保修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以转账方式向承包人支付质量保证金。
九、施工及验收
设计执行国家相关最新消防设计规范,且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工程验收以消防部门认可的检测公司检测合格为准。
十、投标人、投标资质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近三年(2016、2017、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状况良好;
4、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5、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同时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十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5月16日下午16:00止
报名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183号
吉林省人民医院8号楼5楼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5595441 0431-85595491
联系人姓名:杜老师 刘老师
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吉林省人民医院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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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医院系统服务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字[2019]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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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吉林省人民医院监控系统小型工程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字[2019]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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