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医院职业卫生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放射 工作场所年度防护检测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项目询价公告
询字[2020]042号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对职业卫生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放射工作场所年度防护检测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项目进行询价,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询价, 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以价格积极参与。
项目一:吉林省人民医院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及放射工作场所年度防护检测项目
(一)、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医院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及放射工作场所年度防护检测项目
(二)、项目地址:吉林省人民医院总院区、凯旋院区
(三)、项目范围:
1、放射治疗科设备性能检测及放射工作场所防护检测项目;
2、核医学科病房放射工作场所防护检测项目;
3、介入导管室设备性能检测及放射工作场所防护检测项目;
4、放射线科设备性能检测及放射工作场所防护检测项目;
5、口腔科放射线室设备性能检测及放射工作场所防护检测项目;
6、手术室设备性能检测及放射工作场所防护检测项目;
(四)、质量保证有限期限:一年
(五)、承包方式:按照一年期限,不能超过同期市场价格。检测期间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动,及市场价格波动对项目成本的影响不予考虑(不调差)。
(六)、付款方式:每年项目报告完成后一次性结算。
(七)、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应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甲级)证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前12个月)。
7、投标人应具有环境监测和辐射环境检测相关的资质认定证书(需在省环保局网站公示的);
8、投标人应具有总α、总β检测和核医学场所γ核素分析相关的资质认定证书;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检测设备种类:
直线加速器1台、全身伽玛刀1台、计算机断层成像系统5台、核磁共振系统3台、数字摄影系统2台、数字胃肠诊断系统2台、移动数字摄影系统2台、数字乳腺机1台、骨科C型臂1台、口腔X射线机1台、血管造影成像系统4台及核医学碘131病房5间。
项目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235)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现需要具有职业健康体检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吉林省人民医院2020年度职业健康体检服务工作。
(二)、技术要求
1 投标方须具有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可以对接触放射因素类人员进行专业的职业健康检查,要求投标方提供相关备案材料,如长春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回执等。
2 投标方须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达到护士至少10人和中高级职称专家医师至少5人的团队,其中至少具有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以便为招标方提供更专业全面的诊疗服务。
3 投标方须配备先进专业的检查设备,体检所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国家及省市医疗法规、标准规定。
5 投标方须具备外出职业健康检查能力,配有专业的外出检查设备及专业车辆,以便于为招标方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提供上门体检服务。
6 投标方须有干净、整洁、明亮、宽敞、独立的体检环境,要求体检分区明确合理,可规避疾病相互传播的风险;同时,投标方须以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为招标方提供优质高效的健康体检服务。
7 投标方须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时间、体检项目为招标方安排专场职业健康体检,并可提供停车位方便招标方停车。
8 投标方须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235)等规定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确保体检质量,能及时的对招标方的体检报告进行认真仔细的分析和讨论,做出正确结论、提出处理意见。
9 投标方须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投标方须在体检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包括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书面告知招标方;
10投标方须建立体检报告电子档案,且一人一档,并免费保存15年,招标方有需要可随时调取。
11投标方须提供体检后的健康咨询、体检报告专家解读服务,每年可为招标方提供两次职业健康体检教育讲座。
(三)、验收标准
职业健康检查的项目、周期符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235)等规定。
(四)、验收方式
投标方出具盖有单位公章的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并经过招标方审核、确认。
以上两个项目预算共计49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超过预算报价。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下午16:00止
报名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183号
吉林省人民医院8号楼5楼医学装备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5595441 0431-85595491
联系人姓名:杜杉杉 刘金伟
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吉林省人民医院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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