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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动态
询字[2020]037号
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拟对一次性输液瓶(袋)清运处置项目进行询价。医院将所产生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玻璃瓶进行清运和处置,收回的一次性输液瓶(袋)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原则。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参与。
1、资质要求:中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回收及处置一次性输液瓶(袋)合法资质的公司并回收加工处置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项目内容:一次性输液瓶(袋)清运处置项目
3、项目预算:中标人需向医院缴纳服务费不低于3万元。
4、项目要求:
4.1中标人应在接到医院通知后,立即安排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输、运送一次性输液瓶(袋)、玻璃瓶的车辆前往医院,回收医院所产生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玻璃瓶,以保证医疗废物在医院暂时贮存的时间不超过2天,否则医院有权选择其他单位处置,由此给医院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2中标人自行负责回收物品的运输工具及运输安全,必须按照相关卫生法规、程序、标准对回收物品进行运输,严禁丢失、污染环境、违法转卖等。
4.3中标人需具有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者设备。
4.4中标人需具有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以及相应的技术工人,具有负责医疗废物处置效果检测、评价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具有保证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规章制度。
5、项目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6、报名时需要提供下述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1份):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授权人,需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9月18日下午16:00止
报名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183号
吉林省人民医院8号楼5楼医学装备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5595441 0431-85595491
联系人姓名:杜杉杉 刘金伟
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吉林省人民医院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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