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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执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不少于3人。如遇有紧急抢修事件,除正常值班人员外,每部抢修电梯必须增加不少于2人。常规故障15分钟内排除,一般故障60分钟内排除,特殊故障48小时内排除。电梯出现一般故障及以上的情况,投标人必须通知招标人主管电梯人员,并以书面形式交招标人存档。
【概要描述】执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不少于3人。如遇有紧急抢修事件,除正常值班人员外,每部抢修电梯必须增加不少于2人。常规故障15分钟内排除,一般故障60分钟内排除,特殊故障48小时内排除。电梯出现一般故障及以上的情况,投标人必须通知招标人主管电梯人员,并以书面形式交招标人存档。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对电梯维修保养项目进行询价。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参与。
1、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电梯安装、维修B级资质。
1.2投标人拟派出的维保人员均需持证上岗并具有一定的工作业绩。
1.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1.4近三年有至少3项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电梯维保项目业绩。
1.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长春市工农大路1183号吉林省人民医院
2.2项目范围:维修保养电梯总计38台,其中,凯旋院区东日直梯1台;奥的斯直梯14台;星玛奥的斯直梯4台;奥的斯扶梯8台;广州日立电梯3台;华升富士达电梯4台;通力电梯2台; 免费保养杂物梯2台(配件甲方负责)。委派专职电梯司机10人以内(以实际发生人数为准)。招标人按照每人每月2200元(包含管理费等所有费用)支付给中标人。
3、主要技术要求
3.1投标人派专业维修人员常驻维保现场,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定期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和故障检测,以保证电梯正常运行。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每半月进行一次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年对电梯进行一次检查调整,满足年检工作要求。常规维护保养工作以不影响发包人正常工作秩序为原则。
3.2必要时更新所有绳和链以保证足够的安全。平衡所有曳引绳的张力,修正更换随动电缆和井道及机房的电线。对扶梯平衡梯节、传动链及扶手带的驱动,修理和更换在行架及机房内的所有接线。
3.3提供招标人严格指明的部件的润滑。
3.4周期性检查所有安全设备,并作安全测试。
3.5按要求系统性检查、调整、润滑,必要时要修理或更换部件。
3.6 执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不少于3人。如遇有紧急抢修事件,除正常值班人员外,每部抢修电梯必须增加不少于2人。常规故障15分钟内排除,一般故障60分钟内排除,特殊故障48小时内排除。电梯出现一般故障及以上的情况,投标人必须通知招标人主管电梯人员,并以书面形式交招标人存档。
3.7全包材料。投标人在规定的保养期内免费提供保养设备安全和正常使用所需要的所有配件,辅助材料和更换轿厢和井道照明,但不包括以下内容:
3.7.1电梯的装潢材料:直梯轿厢内轿壁、轿门、厅门面板;扶梯的外围钢板和玻璃。
3.7.2如发生曳引机、主板、变频器发生故障无法维修需要更换,招标人承担所发生的材料费,中标人负责采购和安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各型号电梯以上配件的最低单价。
3.7.3任何属于非投标人人为的、故意的、不可抗力的、意外破坏的原因而造成的设备的整修及零部件更换和为了装饰的目的而进行的各种整修,材料费由招标人负责。
3.8人工费:对于维保期内维修保养设备而产生的人工费,由投标人负责,因3.7.3条款产生的人工费由投标人负责。电梯故障发生后,遇有紧急情况,需要运送病人,所产生的人工费由投标人负责。
3.9库存部件。投标人将有计划,及时合理的提供其库存电梯零件,并进行必要更换。
3.10安全标准维护。投标人将以新设备的安全标准,维护招标人的电梯,招标人有新的要求或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发生改变时,按改变后的标准执行。
3.11维护区域。投标人保持机房及隔层内壁,门坎,分割梁和井道底坑的清洁。
3.12电梯维修保养停运时,所需的所有警示标志。
3.13消防电梯的检修和保养,必须提前告知招标人,并配合招标人协调消防维保公司共同到场检修和保养。
3.14协助招标人电梯在维保期内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年检,并对因维保不当需整改项目免费进行整改。
3.15电梯司机保证从7:30—16:30在轿厢内职守(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时间段调整)。
3.16合同执行期间的电梯维保缺陷管理办法。
3.16.1严格执行维修保养方案,做好详细的记录,每个月的5日前将上个月的维保记录报甲方,每延误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累计发生3次,当月全部电梯维保费作为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带来影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16.2电梯发生故障后,因维修不及时,常见故障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一般故障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特殊故障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一般故障及以上不上报甲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3.16.3如因维修不仔细或电梯配件更换不及时,造成电梯在短时间内经常出现相同故障,每发生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3.16.4电梯维保人员应保持维保范围内卫生清洁,每发现一处卫生不合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元。
3.16.5电梯维保人员或电梯司机必须文明服务,使用文明用语,着统一服装上岗,佩戴明显标志,每接到一次医患投诉服务态度不好,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元,每发生一次与医患争吵视情节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500元,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人员进行调整。发现一次服装不整或没有佩戴明显标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元。
3.16.6电梯值班室必须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如发现一次空岗情况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当月累计超过3次(含3次),当月全部电梯维保费作为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3.16.7对有时间段要求启停的电梯,要严格执行启停时间,每提前或延误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200元。
3.16.8检修和保养消防电梯如没有提前通知甲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如给甲方的消防工作带来影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17如招标人在维保期内增加不在此次维保范围内电梯,按照5000元/台/年增加合同总额,新增加的电梯300及300元以下的配件由中标人负责,300元以上配件由招标人负责另行支付费用,中标人负责采购及安装,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招标人负责的配件和设备明细,如有缺失采购人视为在中标人维保范围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如招标人在维保期内拆除或停运维保范围内电梯,每台电梯按照全保的36台电梯总维保费每月平均值计算费用,按实际停运时间核减维保费用。
4、服务期限
一年
5、付款方式
维保费用分四次支付,付款方式为后付款 ,付款周期为三个月 ,完成三个月的维修保养后,投标人出具相应合法发票,招标人将三个月的保养费、电梯司机人工费及其他应该招标人承担的费用一次性付给中标人。
6、投标控制价
本项目投标控制价为43.05万元(不含电梯司机人工费)。招标人不接受超过投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
7、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12日下午16:00止
报名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183号
吉林省人民医院8号楼5楼医学装备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5595441 0431-85595491
联系人姓名:杜杉杉 刘金伟
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吉林省人民医院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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