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医院一次性输液瓶(袋)清运处置项目 询价公告 询字[2020]010号


  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拟对一次性输液瓶(袋)清运处置项目进行询价。医院将所产生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玻璃瓶进行清运和处置,收回的一次性输液瓶(袋)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原则。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参与。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回收及处置一次性输液瓶(袋)合法资质的公司并回收加工处置一次性塑料输液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项目内容:一次性输液瓶(袋)清运处置项目

  3、项目预算:需向医院缴纳服务费不低于3万元;服务费用支出方式为:医院指定专人将一次性输液瓶(袋)、玻璃瓶装入专用包装袋内,由专人运送至暂存地点,清运之前的管理。

  4、项目要求:

  4.1应在接到医院通知后,立即安排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输、运送一次性输液瓶(袋)、玻璃瓶的车辆前往医院回收医院所产生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玻璃瓶,以保证医疗废物在医院暂时贮存的时间不超过2天,否则医院有权选择其他单位处置,由此给医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2自行负责回收物品的运输工具及运输安全,必须按照相关卫生法规、程序、标准对回收物品进行运输,严禁丢失、污染环境、违法转卖等。

  4.3需具有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者设备。

  4.4需具有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以及相应的技术工人,具有负责医疗废物处置效果检测、评价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具有保证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规章制度。

  5、项目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一年。

  6、报名时需要提供下述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1份):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11日下午16:00止

  报名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183号

  吉林省人民医院8号楼5楼医学装备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5595441 0431-85595491

  联系人姓名:杜杉杉 刘金伟

  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吉林省人民医院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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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医院远程平台设备兼容购置设备项目询价公告 询字[2020]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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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医院脑功能障碍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询字[2020]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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