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医院凯旋院区 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与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及验收项目询价公告


吉林省人民医院凯旋院区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与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项目询价公告

询字[2022]FW010

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我院拟对凯旋院区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与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项目进行询价,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参与。

一、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医院凯旋院区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与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

二、项目地址:

吉林省人民医院凯旋院区(凯旋路1717号)

三、项目范围:

1、放射线科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与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

四、质量保证有限期限:一年

五、承包方式:不能超过同期市场价格。

六、付款方式:项目报告完成后一次性结算。

七、投标人基本条件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供应商不得与院方在职人员存在以下关联关系:

①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院方在职人员存在劳动关系;

②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院方在职人员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③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院方在职人员为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④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与院方在职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⑤与院方在职人员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依据《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12〕25号)第五条规定:投标人应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甲级)证书。

4、依据《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12〕25号)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证明材料。

5、依据吉林省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管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吉环办字〔2016〕27号):投标人应具有环境监测和辐射环境检测相关的资质,并需在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上公示。

6、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行为的通知》吉卫监督发〔2021〕1号:非吉林省内投标人需要通过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的登记备案,并出具吉林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公布的资质认可证明。

7、投标人应有由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CMA资格认定证书。

8、投标人应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前12个月)。

11、投标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八、评价设备类别:

计算机断层成像系统1台,规格InsitumCT568。

九、拦标价: 12万元整。

十、报名时需要提供下述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1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资格提交件要求所需文件。

十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610日下午16:00止

报名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183号

吉林省人民医院8号楼5楼医学装备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5595441   

联系人姓名:杜杉杉     柴莹

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吉林省防控疫情的规定,来我院报名的供应商,近14日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报名时请提前出示行程码,全程佩戴口罩。

 

                   吉林省人民医院

                  202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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